今天知秀網(wǎng)小編給大家準備了:禁止吃豬肉的朝代的文章,感興趣的小伙伴們快來看看吧!
因為明朝皇帝姓朱,但也不是一切的明朝皇帝都不吃豬肉,僅僅明武宗不吃豬肉,因為明朝其他皇帝僅是姓朱罷了,而明武宗不只姓朱,并且還生于乙亥年(公元1455年),所以明武宗制止養(yǎng)豬。但后來明武宗的餐桌上也是清茶淡飯,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更是落井下石。所以,到明武宗晚年,又對養(yǎng)豬開了禁?;刈宓慕i風俗 豬是回族大眾最為靈敏的一個問題,也是回族風俗習氣中最首要的問題之一。
長時間以來,不管遇到什么壓力和阻力,始終未改變回族禁養(yǎng)豬,禁食豬肉的習氣。 回族為什么禁食豬肉呢?這得從古阿拉伯的風俗說起。猶太教、伊斯蘭教創(chuàng)建之前,在阿拉伯半島就已經(jīng)有禁食豬肉的風俗,因為阿拉伯半島氣候酷熱,且多為沙漠,不利于豬的成長和開展,豬的流行癥許多。所以其時阿拉伯半島上的閃米特人以牧羊、駝為主,不養(yǎng)豬。古埃及人也視豬是不潔和厭煩之物。古希臘前史學家希羅多德在他的《前史》一書中記載埃及、中東的所見所聞:“在埃及人的眼里,豚是一種不潔的畜類,假如一個人走路時偶然觸著了一只豚,他馬上要趕到河濱,穿戴衣服跳到河里去,即便牧豚人是土著的埃及人,也沒有人情愿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……”這說明古埃及人其時禁豬很嚴厲,不但不吃豬肉,連摸、碰豬都不行,并且對牧豬人也厭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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猶太教創(chuàng)建后,為了習氣其時阿拉伯區(qū)域禁養(yǎng)豬的風俗,把禁食豬肉當作戒律寫進圣經(jīng)《舊約全書》中的《未利篇》第十一章中:“凡蹄分兩半,倒嚼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……豬因為蹄分兩半,卻不反芻,就與你們不潔凈。這些獸的肉你們不行吃,死的你們不行摸,都與你們不潔凈。”這里著重的戒律,已不是一般的衛(wèi)生清潔,而具有稠密的宗教的圣潔觀念。公元七世紀,穆罕默德創(chuàng)建了伊斯蘭教,為了消除頻頻的戰(zhàn)役,促進在宗教崇奉、風俗習氣等方面的一致,順應了其時阿拉伯區(qū)域禁食豬肉的習氣,吸收了猶太教《舊約全書》中有關禁食豬肉的戒律,并在此基礎上加以彌補、完善,列入《古蘭經(jīng)》中,先后四次反復著重。如《古蘭經(jīng)》第三章一百七十二節(jié)中指出:“他(指安拉)只制止你們吃自死物、血液、豬肉,以及誦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動物。”《古蘭經(jīng)》在著重禁食豬肉的時分,也說明晰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,為了活命恰當吃一點,真主是寬恕的。這些禁令都是以安拉的名義公布的,穆斯林有必要無條件接受和恪守,不能有半點的置疑。因為伊斯蘭教的這些規(guī)則習氣了其時公民的生活習氣,順應了其時阿拉伯區(qū)域社會開展的客觀要求,因此,使伊斯蘭教逐漸擴展,傳達于亞、非廣闊區(qū)域。我國唐人杜環(huán)在《經(jīng)行記》中講到:“大食法不食豬、狗、驢、馬等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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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宋時期,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我國經(jīng)商,因他們崇奉伊斯蘭教,所以把禁食豬肉的風俗也帶到了我國。宋人朱或在《萍洲可談》中已記載了這一風俗:“至今番人但不食豬肉罷了……非手刃六畜則不食?!蓖ㄟ^幾百年前史的開展,他們中的大多數(shù)人成為后來的回族。十三世紀初葉,因為成吉思汗西征而被逼東遷的中亞、西亞、波斯、阿拉伯等地的穆斯林,后來也根本都開展成為回族。他們對伊斯蘭教的戒律特別注重,嚴厲恪守其規(guī)則,并逐漸開展成一種風俗習氣,“西域夷人安插華夏者,多從駕而南,號色目種,隆準深眸,不啖豕肉……誦經(jīng)持齋,歸于清真”??梢?,元時江南一帶聚居的回族已形成不吃豬肉的習氣。明代開端時,因為回族建功立業(yè),加上明武宗時,后宮娶了“白皙而美”的回族女子,對回族在一個時期內還比較接近,回族的風俗習氣也遭到了尊重。在正德年間有“禁民間畜豬,著為令”之事。但后來,回族在政治上遭到壓榨,回族的宗教崇奉和風俗習氣也開端遭到限制和輕視,乃至誣蔑。這說明明末回民不食豬肉的風俗習氣,已遭到控制階級的損壞。
清代,回民不吃豬肉的風俗習氣更是遭到嘲弄和誣蔑??刂齐A級在嚴酷打壓西北回民起義后,為了區(qū)分出回民與漢民,以是否吃豬肉來查驗,致使引起更多回民的抵擋與奮斗。 越是在有壓力的情況下,回民越堅持自己的習氣。清代著名的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《天方儀式》中解說《古蘭經(jīng)》中有關禁食豬肉的戒律時說:“豬是畜類中最渾濁的,其性貪,其氣濁,其心迷,其食穢,其肉無補而多害,樂從卑污,有鋸牙,好攫,嚙生肉,愈壯愈惰,老者能附邪魁為祟,乃最不司食之物也?!?國民黨控制時期,回民不吃豬肉相同遭到侮辱。《南華文藝》公開刊載文章,誹謗說回族清真寺里供有豬像,這是回族的先人等等,引起了回民的強烈抵擋,以致開展到全國回族的抵擋運動。 回族通過長時間的前史開展和在與歷代反抗控制階級的壓榨、輕視的奮斗中,對豬的制止更加嚴厲。 現(xiàn)在我國回族大眾不只禁吃豬肉,并且還禁養(yǎng)豬,乃至從思想意識和感情上惡感和見不得豬。有些回民見了豬就背轉過臉,有些嗅到豬肉味就厭惡、吐逆。碰到賣豬.肉的鋪子、飯館,就趕忙躲開。但凡做過豬肉的鍋、碗、盆、筷、案板等一概不必,也不去觸摸。在不得已用時,要用火燒鍋,用滾開水燙碗、盆等。寧夏、甘肅等地的回族連“豬”字提也不提,把豬稱作“狠宰惹”,把豬肉稱作“孩代絲肉”或“大肉”,豬油稱作大油。對豬和豬皮制造的系列產品也很少用。如不必豬鬃、豬毛刷子,不必豬毛牙刷,不必豬油制造的番筧、香皂。寧夏徑源、西吉、同心、吳忠,甘肅臨夏、平?jīng)龅仍S多回民聚居地的回民連豬皮鞋、豬皮夾克也不穿,乃至有些屬豬相的自稱為屬黑的,姓朱的因與豬諧音,也改為姓黑的。這一切已成為我國回族公民一項重要的風俗習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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