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琦為宋仁宗天圣五年進(jìn)士,歷任將作監(jiān)丞、開封府推官、右司諫等職。曾奉命救濟四川饑民。宋夏戰(zhàn)爭爆發(fā)后,他與范仲淹率軍防御西夏,在軍中頗有聲望,人稱“韓范”。之后又與范仲淹、富弼等主持“慶歷新政”,至仁宗末年拜相。下面知秀網(wǎng)小編就為大家?guī)碓敿?xì)的介紹,一起來看看吧!

熙寧八年(1075年),韓琦去世,年六十八。神宗為他御撰“兩朝顧命定策元勛”之碑,追贈尚書令,謚號“忠獻(xiàn)”,并準(zhǔn)其配享英宗廟庭。宋徽宗時追封魏郡王。至清代,更先后從祀歷代帝王廟及孔廟。
熙寧四年(1071年)二月,韓琦被改授為永興軍節(jié)度使,被他推辭,仍判大名府。
《續(xù)資治通鑒長編》卷220:(熙寧四年二月)戊寅,淮南節(jié)度使、守司徒、兼侍中韓琦改永興軍節(jié)度使,再任判大名府……琦卒辭永興軍節(jié)度使不拜。
判大名府期滿后,朝廷根據(jù)韓琦的要求,命他再判相州,并拒絕解除他淮南節(jié)度使的加官。
《續(xù)資治通鑒長編》卷242:(熙寧六年二月)判大名府、淮南節(jié)度使、守司徒兼侍中韓琦判相州,從所乞也。琦乞解旄鉞,不許。
《宋史》卷312《韓琦傳》:六年,還判相州。
《名臣碑傳琬琰集上》卷1《兩朝顧命定策元勛之碑》:以永興軍節(jié)度留再任,公雖留辭所加命,復(fù)判相州,居二年乃言:臣老矣,恐不足任事,愿乞骸骨以歸。復(fù)以向所加命授之。
自熙寧七年(1074年)秋起,韓琦屢次上表請求致仕,均未獲準(zhǔn)。直至熙寧八年(1075年)五月,方才被再度授為永興軍節(jié)度使,因韓琦病重,已不能就職。

《續(xù)資治通鑒長編》卷264:(熙寧八年五月)淮南節(jié)度使、守司徒、兼侍中、判相州韓琦改為永興節(jié)度使再任。琦自去秋累上章請致仕,章每上,必遣近侍赍詔慰諭不許,于是又力請,而有是命。琦時已病,不及拜也。
六月二十四日(8月8日),韓琦在相州溘然長逝,享年六十八歲。神宗在禁苑為他慟哭舉哀,又輟朝三日,即日賜其家銀三千兩、絹三千匹,并下詔允許韓琦配享英宗廟庭,特贈尚書令,賜謚號“忠獻(xiàn)”;隨后發(fā)兵為其筑墓,親撰墓碑:“兩朝顧命定策元勛”。
《名臣碑傳琬琰集上》卷1《兩朝顧命定策元勛之碑》:“熙寧八年六月甲寅(二十四日),定策元勛之臣、永興軍節(jié)度使、守司徒兼侍中、魏國公、判相州韓琦薨?!薄端问贰ぞ硎濉け炯o(jì)第十五》則載為“(熙寧八年)六月……戊午(二十八日),太師魏國公韓琦薨”之語。
《蘇軾文集》卷91《祭魏國韓令公文》:嗚呼哀哉!六月甲寅。人之無祿,喪我宗臣。
《宋史》卷312《韓琦傳》:八年,換節(jié)永興軍,再任,未拜而薨,年六十八。前一夕,大星隕于治所,櫪馬皆驚。帝發(fā)哀苑中,哭之慟。輟朝三日,賜銀三千兩,絹三千匹,發(fā)兩河卒為治冢,篆其碑曰“兩朝顧命定策元勛”。贈尚書令,謚曰忠獻(xiàn),配享英宗廟庭。
宋徽宗時,“追論琦定策勛”,加贈韓琦為魏郡王。
《宋史》卷312《韓琦傳》:徽宗追論琦定策勛,贈魏郡王。
寶慶二年(1226年),宋理宗圖畫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勛閣,韓琦位列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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