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“廷推”,是明朝實行的一種獨特的朝臣任用制度,一般用于朝廷高級官員人選的確定。其形式是在朝中某高級官員因罷免或致仕等原因缺位時,召集在京的六部九卿三品以上官員開會,討論出若干有資格繼任的候選官員,按照貼合度排出先后名次,然后提交給皇帝來確認最終的人選。這種帶有一定選舉性質(zhì)的制度讓現(xiàn)代人感覺比較先進,在很多描寫明朝朝廷政治的小說中都曾圍繞廷推來推進情節(jié)的發(fā)展,很多明粉更是對這一制度對皇權的約束大加贊賞,認為不遜色于同時期歐洲的議會選舉。那么廷推制是怎樣誕生的呢?它真的能對至高無上的皇權進行有效地制約嗎?感興趣的讀者和知秀網(wǎng)小編一起來看看吧!

其實廷推的確反映了明朝文官政治的成熟,而且它只是當時文臣們議政制度的一種,明朝中后期的文臣不僅在推選官員時有自己的發(fā)言權,而且在各種國家大政上都有反映自己意志的需要,并為此設立各種制度:中低級官員的任免是吏部的職責,對一些低于三品的重要官職,吏部內(nèi)部有所謂“部推”,也就是有吏部尚書、侍郎會同分管各司的主事郎中們集中會議,討論出適合的候選人,最后由尚書本人決斷;而針對朝廷大事,六部尚書和侍郎、都御史、大理寺卿、通政使、國子監(jiān)祭酒,在加上內(nèi)閣大學士,坐在一起拿出解決方案報請皇帝審核批準,在人事方面的這種會議就是“廷推”,其他方面的事項,就叫做“廷議”。
無論廷議還是廷推,實際召開的時候并不多。前者主要討論立儲君、國家大典、邊境變故等重大事務,而后者主要是決定三品以上官員的人選,而且是爭議較大的情況才有必要。這樣的制度在明朝初年的太祖、成祖時期是不可想象的,朱元璋父子那樣的強勢帝王是完全的大權獨攬,哪怕是仁宣時期也少有這樣的例子,直到英宗之后文臣勢力大漲,后來幾任帝王又相對平庸倦政,才使得本來高度集中的皇權被文臣們撕開了一個口子。不過直到弘治之后,這樣的制度才真正成為了慣例,并且在明朝中后期的政治生活中占據(jù)了重要地位。
盡管如此,廷推或廷議后文官集團只是向皇帝本人提供解決事情的方案建議、或者是大家斟酌出來的適用人選,最終的裁決權始終由皇帝本人掌握,而且皇帝也是完全可以對大臣們的方案和人選置之不理,憑個人喜好來進行決策的。雖然說皇帝完全駁斥群臣的建議這種情況不多,但是皇權本身的至高無上是毫無疑問的,能否采納或者在多大程度上采納完全取決于皇帝本人的個性。也就是說,這樣的制度在形式上雖然對皇權有一定的制約能力,但并沒有打破古代中國的傳統(tǒng),和真正的議會政治還差得遠。

而主導廷推或者廷議的是明朝的內(nèi)閣大學士們,因為明初朱元璋徹底廢除了宰相這一職位,最初的大學士們官位不過五品,僅僅只是皇帝的顧問機構,直到仁宣之后三楊執(zhí)政時期才讓大學士們以兼職各部尚書的形式實際上獲得了相權。不過大學士畢竟不是真正的宰相,他們的權限比起唐宋以前可以和天子坐而論政的宰相們差得遠,所有事務理論上都要上報給皇帝核準。明朝文官們竭盡全力取得的施政權力仍然不夠徹底,而且由于沒有獨立的相權,皇帝的日常施政行為很多又被他轉交給后廷的宦官們,這讓明朝的廷推廷議等體制看起來先進,發(fā)揮的作用卻非常有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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