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話說的好狡吏不畏刑,貪官不避贓。跟著知秀網(wǎng)小編一起探尋。
因為古時候信息交通不發(fā)達。統(tǒng)治者很難管理地方官員。山高皇帝遠,許多地方官員因為皇帝難以管轄而貪污腐敗。不僅如此,就連在朝堂中的大臣也能在皇帝眼皮子底下做做手腳。歷朝歷代皇帝痛恨貪污。對于這種人的處置也是相當嚴重。尤其是明朝時期朱元璋,對付貪官手段殘忍,扒皮抽筋是常有的事。

朱元璋在位期間光殺知道的貪官就多達15萬余人,但是貪官如野火,燒了又再生。出現(xiàn)了越殺越多,越多越多的現(xiàn)象。這是為什么呢? 據(jù)記載,朱元璋時期,因為官員的一直工資很低,工資低,支出大。
并且當上了官,見的事物多,想要追求的東西和欲望高于常人,可固定的薪資只能讓他們辦固定的事,那只能選擇貪污。這也就導致官員貪污現(xiàn)象層出不窮。而朱元璋所處辦法太過極端,只是一味地“殺”,沒有處理掉事情的根源,那就一直如“野草”般怎么也滅不掉。
雍正也是一個殺伐果斷的狠人,對自己的兄弟亦不會留下情面,每一個和自己爭過皇位的阿哥幾乎沒有好下場。就是這樣一個狠角色,僅僅是用了四招,朝廷貪污現(xiàn)象“藥到病除”。雍正并不是用簡單的刑法來處置,而是從問題的根源上找辦法。
首先,讓官員無處可貪。要求火耗碎銀須歸公,提高薪資不會貪。古時候百姓交稅均是碎銀,碎銀上繳后會集體熔煉在一起。一煉必有損,此時有些官員便起了歹心。以煉制過程中會有損耗為理由,讓百姓多交稅銀。轉(zhuǎn)身過去便納入囊中。
雍正后來直接讓人明確在煉制碎銀過程中耗損幾何,固定數(shù)值。這樣官員就不能隨便獲取差價,一點獲取,賬目對不上,一眼便查出。除此之外,雍正也補了朱元璋時期薪資不足的缺點。有些地方富庶,那么物價必定很高。
如果統(tǒng)一薪資,這個富庶之地的官員的薪資難以養(yǎng)家糊口。所以雍正根據(jù)官員級別,所任職之地富庶情況,做事做的效率等等來劃分工資等級。有了足夠的工資,會減少貪污現(xiàn)象。
第二,培養(yǎng)后備人才。古時候選拔人才困難,出一個人才也困難。如果一個崗位上出現(xiàn)有人貪污,必定會受到處罰。輕則下崗,重則直接斬首。但是一旦這個位置空缺,對朝廷順利發(fā)展很大影響。再加上一人貪,可能會連帶多個官員一起貪污。

如果一旦查處,牽一發(fā)而動全身,朝堂便不得安寧。所以一些貪官便有了底氣,認為一般人不會輕易動他,只會一直猖狂下去。雍正針對與此現(xiàn)象,在查貪官時,直接帶上候補,如有貪贓枉法,貪官隨時下崗,替補隨時上位。
保證不會影響正常政務(wù)運轉(zhuǎn)。并且,朝廷直接派出的欽差大臣,與地方官員沒有交集,不會一上位就出現(xiàn)收買現(xiàn)象。效率得到極大提高。
第三便是杜絕借錢補虧空的現(xiàn)象。有時候在朝廷欽差到所管轄之地查處時,由于貪官貪污很多賬目對不上,于是會向當?shù)赜绣X人借錢財補虧空,等巡查人一走有又還回去。雍正就此,明確規(guī)定如果一有人查出來便會全部充公。這樣富豪們再有錢也不敢輕易借出去,怕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。
最后一點,便是抄家和滿門抄斬。只要查出有貪贓枉法現(xiàn)象,不僅將所有家產(chǎn)充公,還要滿門抄斬,家里的妻子兒子均不能放過。雍正認為,家里人知道貪臟而不上報,屬于知情不報。貪官一般為了妻子兒女貪財,妻子兒女們使用了貪來的錢財,那便一并定罪。這樣一來,許多官員為了自己的家庭,妻子孩子的安全,也不敢輕舉妄動了。
結(jié)語:所以,雍正的這幾招比朱元璋的一味“殺頭”有效得多。從問題根源入手,層層制約。讓貪官無處可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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