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六年正月,也就是公元前201年,劉邦聽取了謀臣田肯的建議,封遠房堂弟劉賈為荊王,弟弟劉交為楚王,長子劉肥為齊王,拉開了分封同姓諸侯王的序幕。到了高祖十二年,現(xiàn)存的同姓諸侯王共九個,包括齊王劉肥,楚王劉交,趙王劉如意,代王劉恒,梁王劉恢,淮陽王劉友,淮南王劉長,吳王劉濞,燕王劉建等。其中七個是他的兒子。

劉邦分封劉姓子弟為諸侯王,是在分封異姓王之后。他已經意識到異姓王不可靠,會威脅皇權,引起國家的動亂。問題來了,異姓不可靠,同姓就可靠嗎?歷史上同室操戈、禍起蕭墻的事還少嗎?難道劉邦就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?
答案是劉邦也意識到了。他封侄子劉濞為吳王后,曾讓人給劉濞相面,知道劉濞的面顯反相之時,他心里就有點后悔,但一國之君不能出爾反爾,朝令夕改,于是就拊著劉濞的背說:“五十年后東南地區(qū)有人叛亂,不會是你吧?天下劉姓一家人,千萬不要謀反!”
雖然明白同姓王也不可靠,但當時的形勢,異姓王、六國舊貴族、匈奴等各種勢力并存,政權很不穩(wěn)定,必須要有人手握重權,鎮(zhèn)守一方。把鎮(zhèn)守重權交給劉姓子弟總比交給外人放心吧?所以,劉邦決定分封同姓王。后來的事實證明,同姓王在維護政權穩(wěn)定方面確實起到積極作用。在平定淮南王英布反叛時,荊王劉賈和楚王劉交皆全力攻擊,劉賈還以身殉漢。同姓王還和功臣集團互相牽制,形成了權力的平衡。后來功臣集團的陳平、周勃、灌嬰等發(fā)動政變,誅滅諸呂后,并未謀權篡位,取代劉氏,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畏懼齊楚等同姓諸侯王勢力。
在分封同姓王的同時,劉邦就采取了多種措施來牽制。首先是委派官吏擔任王國相(前期稱相國,后稱丞相、相),行使治理、監(jiān)督之大權。如劉肥封齊王,曹參被委派擔任齊相國,劉如意封趙王,周昌被委派擔任趙相國。
這些中央委派的相國,第一要職是輔助諸侯王治理國家。曹參任齊相國,向當?shù)氐拈L老諸生請教治國謀略,他聽取了蓋公“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”的言論,用黃老之術治齊,使齊國安集,大稱賢相。
還有一個重要職責是監(jiān)督諸侯王。在當時的王國,相國統(tǒng)領眾官,總理王國綱紀,行政權、軍事權都掌握在他們手中,諸侯王自己并不直接掌權。呂后去世后,齊王劉襄準備起兵向闕,但王國的兵權掌握在齊相召平手中,召平聽到齊王準備發(fā)兵誅呂,就派出士卒圍住齊國王宮。后來中尉魏勃欺騙了召平,逼得召平以死謝罪后才取得了兵權。
漢帝國對同姓王的牽制措施之二是移民關中。經過連年的戰(zhàn)爭,即便是作為京城的關中地區(qū),人口也比較少。劉邦聽從婁敬的建議,將六國貴族后裔,如齊國田氏、楚國昭屈景諸氏等,以及豪杰名家,共計十余萬口人遷徙到關中。隨同人口的遷徙的,還有他們幾代積聚的富可敵國的財富。這樣做,既增強了漢帝國中央的綜合實力,又從人口、經濟、文化等方面削弱了諸侯王國。正如婁敬所言:“國家太平無事之時,可防御匈奴;如果有諸侯王叛亂,也有足夠的實力去征伐,這就是強本弱末之術?!?/p>
牽制措施之三是除關用傳。這里的“關”是指環(huán)繞關中的五關,即捍(hàn)關、隕關、函谷關、武關、臨晉關,以及“諸塞之河津”即關中與關外的水路交通要津。“傳”即身份證明,“除關用傳”即出入關津檢查身份證明的制度。根據(jù)當時律令,關中人員、物資、馬匹等出入關津要嚴格登記審查,嚴禁關中人、財、物流往諸侯王國;在漢與諸侯王國的邊境線上設亭障,駐士卒,嚴防死守,防止“諸侯”侵犯漢境和漢人外逃,禁止“諸侯”男子娶關中女子為妻,嚴防“諸侯”間諜進入關中等。
牽制措施之四是廣置侯國。劉邦在分封諸侯王的同時,還分封了大量的列侯。截止高祖十年九月(公元前197年),現(xiàn)存侯國102個,有89個可推知大致的方位,其中58個侯國分布在趙國、齊國、楚國、荊國四個同姓諸侯王國境內,占總數(shù)的三分之二。分封侯國就意味著要把這一縣的治民權和財稅收入劃給列侯,這無異于變相的削地。境內如此多的侯國,使諸侯王國“跨郡連城”的地域優(yōu)勢大大削弱,而且因為列侯都是能征慣戰(zhàn)的功臣,極大的牽制了諸侯王。
當然,這些在當時非常有效的措施,隨著時間的推移,有些措施沒能很好地執(zhí)行,有些則因為政治斗爭而有所增損,更因為施政者的治理理念的不同而對政策的調整,后來諸侯王國還是日益強大,嚴重威脅皇權,最終還在景帝年間發(fā)生了吳楚“七國之亂”。這不能歸咎于劉邦,畢竟此時他已去世40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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