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試作弊并不是現(xiàn)代人的專利,清朝年間就有很多作弊的考生,即使當時監(jiān)考很嚴,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。
在清代,科舉是絕大多數(shù)人改變命運的唯一希望和途徑。千軍萬馬過獨木橋,競爭遠比我們今天的高考要激烈和殘酷。可以預(yù)料的是,當時的科舉舞弊也是絕對少不了。

清代科舉考試檢查極為嚴格,對試前、試后、場內(nèi)、場外,都有嚴格規(guī)定。對考生夾帶防范尤嚴,進場時進行嚴格搜檢。為防止夾帶,規(guī)定士子必須穿拆縫衣服,單層鞋襪,皮衣不得有面,氈毯不得有里。同時禁止考生攜帶木柜木盒、雙層板凳、裝棉被褥,硯臺不許過厚,筆管須鏤空,蠟臺須空心通底,糕餅餑餑都要切開。因為當時考試一考就是一天,須自備各種用品。
即便如此,頂風(fēng)作案的人也是屢見不鮮。按當時人的說法,清代的科舉作弊手段主要包括:懷挾法、用襻法、傳遞法、頂替法、龍門掉卷法。懷挾法不用解釋,相信很多人都會操作。用襻法是在謄錄時用某字做記號;傳遞法是考官送出試題后,再將槍手的文章送入,由鴿子傳遞,也有官員辦事員代辦的;頂替法,由槍手直接上場,因那時候沒有照片核對,實施起來非常方便;龍門掉卷法,本人和槍手同時進場,接卷后互相掉換。

很多人都當過槍手,比如國民時期的著名人物胡漢民就干過這種買賣。當槍手的付費行規(guī)是前三后三,即進場前付一半,辦完事后再付一半。雙方還須提前立好字據(jù):某某科舉人某某,因場后需用,向某某借到銀三千元。
這些作弊行為都是普通人的手段,位高權(quán)重人的后代,常常不需要這么做。比如道光咸豐時期的兩江總督李星沅,他的孫子李幼梅要參加湖南鄉(xiāng)試,恰好當年的主考官與李星沅相好,就和李幼梅約定,要把“水煙袋”入詩。不料李幼梅耳根軟,把暗號的事告訴了夫人,夫人又偷偷告訴了自己的哥哥張廣孚及其連襟俞鴻慶。閱卷時,主考官發(fā)現(xiàn)了三首水煙袋的詩,其中兩首詩寫之星很差,一首寫得很好。好的那首是這樣的:“煙水瀟湘地,人才夾袋儲?!敝骺脊傧氘斎坏卣J為李幼梅水平一定很差,就把寫得差的兩首錄取,而沒有錄取寫的最好的那首。發(fā)榜后才發(fā)現(xiàn)李幼梅落選。
順治年間的江南科場案也是由主考官主動收賄而案發(fā)的。當時的主考官是方猶和錢開宗,大肆收錢,很多鹽商的子弟行賄后得中。未中舉的人非常憤怒,巧用兩人名字中的偏旁寫成《萬金記》加以揭露。后方猶和錢開宗被斬立決,朝廷對所有考生進行復(fù)試,由軍人持刀在后監(jiān)督,吳兆騫不能完卷,被杖責40板,全家流放寧古塔。好友顧貞觀寫出千古名篇《金縷曲》,獲大學(xué)士明珠之子納蘭性德賞贊,經(jīng)疏通才被放歸。
康熙五十年是辛卯科場案,發(fā)榜后士人發(fā)現(xiàn)新科舉人吳泌、程光奎竟都是粗通文墨的半文盲,又都是揚州鹽商子弟。于是輿論大嘩,考生把“貢院”門額涂抹成“賣完”。當時的正、副主考官分別是左必藩和趙晉,于是大街小巷流傳這樣的順口溜:“左丘明有眼無珠;趙子龍渾身是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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