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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陽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(1030年)以進士及第,歷仕仁宗、英宗、神宗三朝,官至翰林學(xué)士、樞密副使、參知政事。死后累贈太師、楚國公,謚號“文忠”,故世稱歐陽文忠公。

流傳宋朝歐陽修所寫一首《望江南》:“江南柳,葉小未成蔭。人為絲輕那忍折,鶯嫌枝嫩不勝吟。留著待春深。十四五,閑抱琵琶尋。階上簸錢階下走,恁時相見早留心。何況到如今?!睆淖置嫔峡?,此詞以“江南水鄉(xiāng)嫩柳”形容一名十四五歲的美少女,事實上語調(diào)輕浮,寓意曖昧。
聽說它是歐陽修寫給他小侄女阿張的一首艷詞。說成小侄女,實際上歐陽修與張氏,無一切親屬關(guān)系。有史籍記述,歐陽修有一個妹妹嫁與襄城張龜正作續(xù)弦。張龜正與妻子有一女,即阿張。很悲劇的是,歐陽修妹妹嫁進京城沒多久,這張龜正便過世,他妹妹只能帶著這阿張走娘家。
有史籍記述,歐陽修看見阿張逐漸長大了,這小阿張成長為一副萌妹子樣子,內(nèi)心很是鐘愛,因此寫出了這首歌曖昧的《望江南》。也有些人說這首詩并不是歐陽修寫的,是被別人誣蔑的。
可是呢,是否污蔑事實上便是一個無頭公案了,但在歷史上的歐陽修事實上所寫許多 艷詩。他早前任河南省推官,與一歌妓十分好些。西京特大守留錢惟演酒宴許多 文人雅士一起飲茶,這歐陽修和歌妓一拖再拖未到。后邊錢惟演問歌妓她們干什么去了:“中署,往涼堂入睡,覺而失金釵,猶未見?!边@歐陽修便為歌妓做詞一首,便是知名的艷詞《臨江仙》。

無論這首詩和歐陽修有木有關(guān)聯(lián),滿下邊這2件事他最少脫不開關(guān)聯(lián)。話說阿張長大,歐陽修便給她張羅了一門婚事,嫁與族兄的兒子歐陽晟為妻。歐陽晟是虔州司戶,宋仁宗慶歷五年(1045),歐陽晟任滿,帶了老婆阿張、傭人陳諫返京個人述職,殊不知返京后,阿張與陳諫通奸,被歐陽晟發(fā)現(xiàn)。
戴綠帽的歐陽晟,將阿張與陳諫告到開封府右軍巡院。審問的情況下,阿張忽然供稱,之前跟歐陽修也是有過不正常關(guān)系。并“引公未嫁時事,詞多丑鄙”,這些丑鄙的言語,大約便包含寫了一首《望江南》。
這阿張為何供出這一段內(nèi)情?歷史資料有兩個叫法,一說“張懼罪,且圖自解免”,阿張是為了更好地為自己脫罪,才有意把歐陽修扯進來。一說阿張受了開封市縣令事楊日嚴的唆使,由于楊日嚴以前出任益州刺史時,歐陽修以前罷免他“貪恣”,楊日嚴心存芥蒂,把握住阿張被訴私通的機遇,挑唆獄吏唆使阿張將歐陽修拉下水。
案件審理高官聽聞這事,奏疏官府,丞相賈昌朝覺得這事太過浮夸,又命三司戶部地獄判官蘇安世重審阿張案,和歐陽修有逢年過節(jié)的大太監(jiān)王昭明為監(jiān)察官。蘇安世則采納了阿張的口供,評定歐陽修與阿張有不正常關(guān)系。哪里了解這大太監(jiān)非常正直,不同意蘇安世的作法。

之后歷經(jīng)再次核實,歐陽修與阿張的奸情查無實據(jù)。但審判長在審案時,卻發(fā)覺歐陽修因涉嫌挪占阿張的資產(chǎn)。案件審到最終,法院沒有細究歐陽修與阿張究竟有木有奸情,但歐陽修用阿張奩產(chǎn)買田、卻立歐陽氏戶籍,因涉嫌侵吞棄兒資產(chǎn),這一義務(wù)不得不追責(zé)。
慶歷五年八月,貶官至滁州任刺史。那篇知名的《醉翁亭記》,便是他在滁州任上寫作的。但大家也不能說歐陽修是受了污蔑,終究“蚊蟲不叮無縫拼接的蛋”,他侵吞張氏私財,以妹妹為名選購田地產(chǎn)業(yè),在法律法規(guī)上無法洗脫侵吞棄兒資產(chǎn)的行為,遭受處罰也是應(yīng)當(dāng)?shù)摹?/p>
倘若那首《望江南》確系歐陽修所寫,那歐陽修在吟出“鶯嫌枝嫩不敵吟,留著待春深”的曖昧語句時,一定意想不到今后等候他的,并不是哪些“春光”,只是丑事與糾紛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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