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給大家講個宋朝怪人。
他叫陳烈。下面知秀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。
《宋史》說他:
性介僻,篤于孝友。居親喪,勺飲不入于口五日,自壯及老,奉事如生。學行端飭,動遵古禮,平居終日不言,御童仆如對賓客。里中人敬之,冠昏喪祭,請而后行。從學者常數(shù)百。賢父兄訓子弟,必舉烈言行以示之。

一句話,是個好人,孝子,村里的榜樣。
但,竟被老婆告了。
《宋史》寫了這事:
福建提刑王陶言其為妻林氏所訟,因詆烈貪詐,乞奪所受恩。
老婆說他貪詐,要求把曾經給他的恩典和榮譽稱號,都取消掉。
夫妻之事,鬧上公堂,也算正常,但因王陶的奏折,連皇帝都知道了。
皇帝也曉得這人大名啊,于是下朝臣們商議,司馬光等,都幫他說話——
臣等每患士無名檢,故舉烈以厲風俗。烈平生操守,出于誠實,雖有迂闊不合中道,猶為守節(jié)之士,當保而全之。若夫婦不相諧,則聽之離絕,毋使節(jié)行之士為橫辱所挫。
什么意思呢?
陳烈很有操守,是個直人,不會說謊,我們平時推崇他,就是希望別人都來學習他剛正不阿的精神。雖然他做事確實有些不切實際,但人品真沒得說。如果因為他跟老婆關系不好就處分他,不是把自己立起來的標桿,給砍倒了嗎?打臉啊……

最終,清官們也不斷他的家務事了。
史書并未記載,他老婆所說是實情還是誣告,但我覺得,更多的可能是,他對別人大方而對家人小氣,妻子十分不爽,怒而上告。
畢竟,《宋史》給他蓋棺論定,是這樣寫的:
在職不受廩奉,鄉(xiāng)里問遺絲毫無所受;家租有余,則推以濟貧乏。
老了,接受了個小官職,卻不領俸祿;鄰居村人們送點東西,都不要;但自己家有了點余錢,就都做慈善去了。
你說,這樣個人,能壞到哪里去呢?
不過,因為迂腐,笑話還是鬧過的。
宋初張師正《倦游雜錄》記載:
陳烈,福州人,博學,不循時態(tài),動遵古禮。蔡君謨居喪于莆田,烈往吊之,將至近境,語門人曰:
《詩》不云乎?凡民有喪,匍匐救之。今將與二三子行此禮。
于是烏衣襕鞹,行二十余里,望門以手據(jù)地膝行,號慟而入孝堂,婦女望之皆走,君謨匿笑受吊。即時,李遘畫《匍匐圖》。

他依幾千年前的古禮,帶著徒弟們一路爬行去吊喪。把婦女們嚇得亂跑,搞得本來哭哭啼啼的蔡襄都偷偷笑了起來。
呀,害人不孝。
這罪過,可大了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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